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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政策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丹东满族医药产业发展意见
发布时间:2015/3/17 15:15:00    来源:    阅读:()
丹政办发〔2014〕20号
  为加快丹东满族医药产业的发展,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把满族医药产业培育成丹东的新兴支柱产业,推进丹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发展意见。
  一、总体要求
  紧紧抓住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有利时机,加快转变医药产业发展方式,促进结构优化升级,通过做强龙头企业、做大企业群体、扩展原料基地、建立创新支撑、打造驰名商标等措施,形成独具丹东特色的药材种植,饮片、药品、食品、保健品生产系列化的“健康产业”集聚,使满药成为我市工业经济新兴的支柱性产业,将丹东打造成中国的“满药之都”。
  二、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导向。政府加强组织动员和政策支持力度,创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健康环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外引内联,实现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有效整合,向满族药业和特色食品产业聚集。
  ——坚持重点突破、规模发展。扶持发展一批重点种植基地、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不断提高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坚持企业主体、助农增收。努力培育和引进种植、流通、加工企业,发挥企业在产业发展中的龙头作用,通过多种组织经营模式,吸纳广大农户积极参与基地建设和产品生产,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坚持集约经营、品牌带动。统一良种、技术、初加工和营销,强化示范基地和繁育基地建设,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培育企业集团和企业集群,提高组织化程度和产区集成度。通过以《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GAP)为核心的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和以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为核心的药材种植基地建设,不断提升质量,强化品牌意识,打造地标产品,全面提高市场竞争力。
  ——坚持科技引领、人才支撑。加强科研力量,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开展联合攻关,努力提高科技含量。
  (二)发展目标。
  1.经济规模。到2017年,药材种植、满族药品及保健品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以上;到2020年,形成满族医药产业集聚,建成中国最大的满族医药生产基地,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亿元以上;满药道地药材种植基地扩大到300万亩。
  2.产品结构。使满药列入基本药物目录,扩大满药市场份额,到2017年,实现“312”目标,即:通过自主创新的方式,培育3个超亿元的满药大品种,10个超5000万元的满药大品种,20个超2000万元的满药药品。
  3.技术进步。到2017年,实现“315”目标,即:累计完成满药项目投资30亿元,建立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5户。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满族道地药材种植基地建设。以宽甸、凤城地区为重点,选择30个道地和大宗药材及药食兼用作为主栽品种;按照GAP要求,建设规范化满族药材种植基地,在宽甸、凤城打造百万亩药材集中种植区和产业带;培育刺五加、玉竹、人参、细辛、五味子、石柱参、辽细辛、辽五味、核桃楸、淫羊藿、龙胆草、木鸡、天麻、桔梗、益母草、柴胡等主要品种,在种植规模、药材产量、市场占有率、综合产值等方面走到全国前列,以规模抢占市场,形成竞争优势;要有10个以上的品种占有全国市场份额60%以上的绝对优势,使满族药材成为有影响力的地域品牌。到2017年,主栽品种面积达到100万亩左右,使满族药材种植面积名列全国前茅。要加强满族药材适宜性种植区规划编制和优质种子种苗基地建设,围绕主栽品种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确保药材种源纯正,种子种苗供需平衡,质量稳定可控。
  (二)培育龙头骨干企业。以现有医药企业为基础,以丹东药业集团、丹东医创药业、光太药材公司、康辰药业公司等龙头骨干为重点,结合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改造和中国药典的要求,采取资产重组、资源整合等多种形式,组建皇泰吉药材经营联盟、皇泰吉饮片经营联盟和皇泰吉食品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发挥优势,掌握市场话语权。到2017年,以上三个联盟的主营业务收入要达到50亿元以上;同时,积极与日本、韩国医药商合资合作,加快培育一批生产规模大、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满药企业集团。重点发展复方木鸡系列产品、加味八珍益母系列产品、满族保健系列产品等。到2017年,力争满药产值5亿元以上的企业达到4家.
  (三)实施品牌战略。加大商标注册申请力度,加大标准化认证和原产地认证力度,加大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申报力度,加强满族药材之乡命名力度,形成拳头特色产品,增强品牌竞争力,把丹东打造成“中国满药之都”。通过组织举办“满族医药国际论坛”等形式,“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全方位向外推介丹东满药和满族特色食品,提高知名度、美誉度。
  (四)努力实现科技创新。引导组织企业实施一批技术开发项目,充分发挥现有的科研能力,支持企业与相关院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合作开发、学术交流,逐步形成从研究开发、临床实验、生产到市场销售等各个环节紧密联系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开发能力。提高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技术,推进满药现代化,坚持继承和创新并重,借鉴国际天然药物发展经验,加快满药的二次研究与开发,提高天然活性物质或成分的提取、纯化、鉴定、质量控制等技术水平,重点突破一批对满药具有重大支撑和引领作用的关键技术。
  (五)保障药品质量安全,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积极调整价格、采购等政策,引导企业不断提高满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稳定性和生产质量管理水平,提高药品质量标准。规范满药生产流通秩序,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满药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满药市场的良性发展。
  四、政策和措施
  (一)职责分工。
  1.市发改委:依据国家和各级政府支持中医药的相关政策,将满药发展列入丹东国民经济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之中。
  2.市经信委:负责本意见的实施;协调各部门工作关系;积极协调争取国家、省各类项目扶持资金和制定本市扶持政策等。
  3.市民委:充分利用国家兴边富民政策和资金支持满族医药发展,并尽早确定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会同银行实行优惠利率。
  4.市国税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5.市地税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6.市农委:充分利用国家农业产业化政策,对农业种植户、药材基地建设进行资金扶持,对满族医药药材基地以及产业发展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政策。
  7.市卫生计生委:协助企业在民间筛选满族医药偏方验方;扩大满药应用范围;对民族医药产品优先招、投标,并在临床上应用。
  8.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从国家、省医药产业政策给予重点扶持。
  9.市科技局:对满族医药研发、科技成果推广、产学研合作等给予重点倾斜,积极支持民族医药的技术开发与应用。
  10.市财政局:将国家、省、市对民族医药企业的财政支持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11.市金融办:指导、鼓励企业积极探寻融资渠道,争取尽快步入资本市场。
  12.中国人民银行丹东市中心支行:推动承贷银行对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实行优惠利率,扶持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的发展。
  13.市林业局:积极扶持林下产业项目,争取并落实药材基地项目贴息等。
  1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满药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等。
  15.市文化广电局:积极申报满族医药省级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增添丹东文化品牌。
  16.市质监局:积极帮助企业申报满族医药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二)多渠道进行人才培育。
  1.在丹东的相关院校开设满医、满药课程,建立长效机制,担负起满族医药抢救、传承、发展的责任。
  2.通过引进与培养相结合,大力培育满族医药种植、栽培、研发、加工、经营人才。制定积极的人才扶植政策,对保护挖掘、研发满族医药有一定贡献的相关专业技术人才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吸引跨学科人才和国内外人才,建设一支多学科、跨领域、产学研结合的人才队伍。
  3.建立院士工作站,大力引进和培养适合我市满族医药发展的高层次人才。
  (三)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
  市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支持满药产业的发展。同时充分利用国家对中医药加大投入的机会,协调用好农业、林业、生态、科技、产业专项、兴边富民等有关项目资金。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增加项目的投入和积极吸引社会投资、民间资本,形成支持我市满族医药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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