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丹东经济合作发展服务中心官方网站
政务公开
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3/3/30 11:28:00    来源:    阅读:()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于2023年3月30日至6月30日对市经合中心(市招商服务中心)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市经合中心(市招商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

二、受理内容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邮政信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1. 邮政信箱: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市委第六巡察组收;

2. 征求意见箱:设在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8号1楼走廊西侧;

3. 信访电话:17604150716;

4. 电子邮箱:ddswxcz0406@163.com

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09:00—17: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28日17:00。


 

 

市委第六巡察组

          2023年3月29日

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8号 联系电话: 0415-2125482 传真: 0415-2170020 版权所有: 丹东市经济合作发展服务中心

辽ICP备2021000649号-1 辽公网安备 21060302000085号 网站标识码:2106000033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