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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发展环境 全面促进项目开工建设
发布时间:2016/6/12 14:42:00    来源:    阅读:()
为全面完成“项目年”各项目标任务,我市细化责任和分工,集中各方面力量和各种要素,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项目推进各环节的障碍和“瓶颈”,促进项目快开工、快建设、快投产。
年初,市招商局牵头召开了全市的“项目年”动员大会。在会上,市委、市政府将4月确定为全市“项目开工月”。4月12日,重点项目建设黄金施工季全面启动,全市重大项目陆续开复工。在集中开工日当天就有的24个项目开工建设,涵盖了装备制造、电子商务、精细化工、商贸旅游等行业领域,将对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增强经济发展活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全面完成“项目年”各项目标任务,我市细化责任和分工,加快落实和解决水电气等生产要素,确保37个进入工程收尾的重大项目尽快竣工投产。此外,落实进度节点,保证丹东港大东港区疏港高速、丹东港集团现代木材加工产业集群等68个在建重大项目按工期建设,尽早建成投产。不仅如此,我市更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和谋划一批重大项目,争取有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库。
  为确保完成“项目年”的工作任务,我市已将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县(市)区、经济区和相关市直部门,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作为推进“项目年”实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主动协调,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继续实行市级领导包扶重点项目制度。对列省重点项目实行市四个班子领导挂帅、市直部门参加进行包扶推进,在项目工作中,没有旁观者,只有参与者。
与此同时,我市继续从优化发展环境上发力,简化审批程序,建立“三个清单”。以审批清单明确社会“目录之外无审批”,以权力清单明确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以负面清单明确企业“法无禁止即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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