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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今起更优化
发布时间:2015/7/17 9:31:00 来源: 阅读:()
来源:丹东新闻网
市政府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工作会议。会议下发了《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并对下一步着力推进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定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这也意味着各级政府部门将以强大的体制和机制保障,向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增长的目标“再发力”。根据《方案》要求,从即日起,我市将全面清理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前置要件,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审批事项和审批前置条件,坚决予以取消;对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定依据相互冲突矛盾的审批事项和审批前置要件,及时予以调整,确需保留的,改为后置要件。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项目审批、用地审批、规划审批、施工审批、竣工验收5个阶段,40个审批工作日。其中项目审批阶段审批时限为9个工作日;用地审批阶段审批时限为8个工作日;规划审批阶段审批时限为8个工作日;施工审批阶段审批时限为8个工作日;竣工验收阶段审批时限为7个工作日。对在同一阶段实施的多个审批事项,由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审批部门开展并联审批。
市长石坚在讲话中强调,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工作,是市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一项具体工作,体现了审批流程更优、环节更少、时间更短、效率更高等特点,符合我市经济发展实际。但此项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涉及政府部门权力和利益的重新调整,既有难度更是一场“硬仗”。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扎实推进,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要凝聚共识、攻坚克难,准确把握《方案》要求。要注意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研究并拿出解决办法,避免给工作推进造成不利影响。各部门一把手作为本部门优化审批流程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安排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专门从事这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要依法有序、注重创新,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审批事项多、办件量大、审批流程较为复杂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改革,把涉及项目审批事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理。各相关部门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内部审批程序要打破常规,整合内部业务分工,细化审批办理方式,详细制订和公布办事指南,并清理与即将出台的政策不一致的相关制度。三要加强监管、强化责任,建立健全奖惩机制。要建立对审批部门和审批人员的社会监督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举报和监督。监察部门要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执行不力的要认真作出说明,并严格追究责任。
石坚强调,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工作只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工作中的一部分,下一步的主要任务是完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制定。石坚要求,各级政府部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两单”的制定是加强我市政府职责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目的在于规范政府职能部门履职方式和程序标准,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加快构建“职权法定、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作高效”的政府职责体系。今年9月底前,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部门要全部完成“两单”制定工作并向社会公布。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面有序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要明确清理对象,即:市政府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及其他机构;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省、市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合作区管委会、大孤山经济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要明确五项原则,即:坚持职权法定原则、坚持简政放权原则、坚持权责一致原则、坚持便民高效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要把握四个关键环节,即:全面开展清权,全面进行减权,着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做好权力公开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从大局出发,切实抓紧抓好本部门本单位权力清单的梳理上报工作,绝不能有应付心理,也绝不能弄虚作假。要拿出“自我革新”的勇气,敢于动真碰硬,善于攻坚克难,坚决打好这场硬仗,确保我市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定任务圆满完成。
据了解,今年,我市已经完成第三轮简政放权工作,其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共76项、取消和下放一批其他行政职权项目共22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要件项目共36项、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共59项,同时摸底理出全市现有行政审批项目共441项、现有其他行政职权项目共863项,为我市即将开展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奠定了基础。
副市长牛向东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