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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3月启动“三证合一”
发布时间:2015/1/29 10:25:00    来源:    阅读:()
 从3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届时,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并成“一证”办理。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按照“统一受理、联动审批、核发一照”模式,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由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联动审批、限时办结、核发一照。改革后,不再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在营业执照上加载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同时规定,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限与营业执照营业期限一致,暂停收取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工本费、技术服务费、KEY费用和年检费。各部门实行档案数据共享,信息互认,各部门共同审查的申请材料和登记事项,由工商部门审查,其他部门不再重复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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